天湖街道办事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723347876T/201905-00008 组配分类: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天湖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小型农田水利 分配标准
生成日期: 2019-05-05 发布日期: 2019-05-05
索引号: 11341702723347876T/201905-00008
组配分类: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天湖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小型农田水利 分配标准
生成日期: 2019-05-05
发布日期: 2019-05-05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9-05-05 00:00 来源: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市财政局要将相关前期工作费用拨付到国库支付中心(市水务局账户),由市水务局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工程款由市水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并按规定将工程款按进度拨付到项目业主的基本结算户(工程完成进度达50%,拨付30%工程款;通过完工验收,拨付70%工程款;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价支付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为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无质量缺陷后清算),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市财政、水务、审计等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