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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 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卫健妇〔2024〕2号
生成日期: 2024-03-07 发布日期: 2024-03-08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 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15:30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字体:[]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部(为民服务中心)、妇联,委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 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国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3月7日

宁国市2024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

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号)精神,为提高我市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当年完成13700名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和2500名乳腺癌免费筛查。(含35-64岁农村“留守妇女”)。

  (二)推进“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力度,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将35-45岁农村适龄妇女作为重点筛查人群,同时纳入绩效考核。

  (三)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提高“两癌”筛查治疗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 进早诊早治,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五)探索适合基层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两癌”防治机制与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在河沥溪街道、南极乡、宁墩镇开展“乳腺癌”免费筛查,优先考虑纳入低保人员,2022年和2023年已参加“两癌” 免费筛查的已婚育龄妇女不得重复检查。

  三、实施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人员培训(实施细则另发)。

  四、经费保障

  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8500人次宫颈癌和2500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中宫颈癌国家任务数中提标部分及宣城市下达任务数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成立宁国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摸底登记制度

  在检查前,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部(为民服务中心)、妇联要对本地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地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三)加强经费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及本级财政共同承担。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资金由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考核,拨付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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