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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7 发布日期: 2024-08-0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7 10:22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养老机构服务对象非正常死亡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平安宁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将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原则,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要求,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巩固提升管理水平,兜牢安全底线,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将老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切工作都以保障老人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行业监督、属地主责、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建立健全的预防机制,提前识别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强化设施安全。定期对养老院内的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护栏、楼梯扶手、照明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及时更新老旧设备,提高设施的安全性能。加强危险品排查。逐一排查火种、刀类、化学品等危险物品集中保管情况,确需使用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使用。对老年人经常性询问和劝导,常态化抓好危险物品收缴工作。加强出入管理。建立健全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服务对象走失,对于销假回来的老年人做好问询,防止携带危险品入院。
  (二)加强健康监测工作。建立健康档案。为每位老人建立详细的健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体检报告、评估报告,记录老人的身体状况、用药情况等信息。定期健康检查。定期组织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增强应急响应能力。督促养老机构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火灾、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让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实操演练进一步掌握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确保真发生事故时能快速有效应对处置。
  (四)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理念、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服务技能等,进一步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关注老人心理需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护理员对老年人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能力,尤其要加强老年人入住适应、与子女发生矛盾等特殊情形的精神慰藉和关怀疏导,必要时可寻求社会工作者或第三方公司等专业人员支持,防止老年人因精神和心理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提供文娱服务。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兴趣爱好,每日开展1项以上适合服务对象生理、心理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传统节日、特殊纪念日活动,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加强矛盾化解。逐一排查老年人之间、工作人员之间、工作人员和老年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必要时可采取更换服务人员、重新分配安排老年人居室等方式有效化解,避免矛盾升级引发极端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预防养老服务机构发生安全事故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好工作措施,筑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防线。
  (二)加大督导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要聚焦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问题,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
  (三)优化应急处置机制。各养老机构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不断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向所属乡镇(街道)和市民政局报告,必要时请求应急部门提供救援,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宁国市民政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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