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二级机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长期以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第40个教师节评选表彰一批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名额
(一)模范教师170名(含宣城市师德先进个人10名、宣城市通报表扬10名)。
(二)模范班主任115名(含宣城市师德先进个人10名、宣城市通报表扬5名)。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60名(含宣城市通报表扬5名、宣城市教体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
(四)各单位须按照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1)等额推荐上报,市教体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从中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选宣城市师德先进个人20名,宣城市通报表扬20名及宣城市教体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
二、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局二级机构等教育机构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和,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近三年因师德问题被查处的一律不得参与推荐评选;在近三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同时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个学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五)模范班主任为班主任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防止单纯用升学率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工作的倾向。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22年以来已获宁国市级(含)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推选对象确定后,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和简要事迹。
(三)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总结,加大对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求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宁国市教体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将集中对各单位推荐的全市模范教师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表彰资格;对拟表彰的全市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人选在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公示。
五、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教体局人事科:
1.《宁国市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份
2.《宁国市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份
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箱:fkjs168@163.comqq:1317501315
未尽事宜请与教体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费康军电话:4013266监督电话:403601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特此通知。
附件:
1.宁国市2024年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宁国市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3.宁国市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关于开展宣城市教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4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