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注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
2.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讼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4. 有权处理责任单位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根据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30日。
5. 通过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人可对所提交的信访事项进行查询和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