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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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经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31 00:00 来源: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经信局信息化与政务服务科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电话: 0563-4036754, 邮编: 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内容更加完善。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2019年我局总共公开信息569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14条;政策法规22条;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55条;财政资金15条。

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紧急性工作立即公开,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公开服务更加优质。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我们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在公开信息门类上,做到重要经济信息、重点工作信息、重要人事、财务信息、重大事项及时、全面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新更新了领导机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重要文件,定期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心、企业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服务时效,促进投资软环境改善;围绕工业经济发展,从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规范运维“宁国市经信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在会议上强调,要以新条例的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9

19

19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狠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力地促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了- -些成绩,但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各级部门上下联动性差、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尚不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不够强、自查评估工作需改进等,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力争公开工作更标准、更规范,为人民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服务工作。202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各级部门上下联动性、多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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