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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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电话0563-4110063,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财政信息公开。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单位外,2021年起将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预决算公开范围。二是回应关切公开。为深入推进政民互动、市长热线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我局以“积极解决群众诉求,让群众满意”为目标,采取多种举措,扎实做好政民互动、“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全年收到热线办件7件,业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同时将热线信息内容全部公开在回应关切栏目。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月及时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按季度对我市财政收支及增减情况进行解读、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公开财税政策。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2条。决策公开38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72条、重点领域公开115条、财政资金30条、政府债务14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32条、监督保障16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宁国市财政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市政府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并设立依申请公开查询点。2021年,我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对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都严格审查把关。实行“业务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或领导小组终审”的“三审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宁国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网各栏目约70个,设置了工作推进、通知公告、财政工作、国资委工作、机关建设5项专题专栏。加强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开通宁国财政微信公众号,2021年共发布信息81条,其中工作动态9条、学习教育29条、通知公告10条、财政新闻9条、党风廉政建设4条、组织活动3条、大讨论活动5条、全市财政收支情况12条。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年终对信息和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科室、二级机构,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当月报送信息中不含措施、对策类的,视为未完成当月信息报送任务。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年终对信息和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科室、二级机构、财政管理所及主要负责人,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对出现虚假信息稿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解读过于单一缺乏视频解读、图表解读及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场次太少。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2022年,将持续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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