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国市应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49 来源: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应急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2号,电话:0563-403079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国市应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宁国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相关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救灾和安全生产领域公开水平,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2022年,宁国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被安徽省应急厅选作典型示范案例。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全面公开工作动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预警提示、事故通报和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376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领域公开585条,决策公开4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1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7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42条、新闻发布8条、政策解读44条、回应关切48条、监督保障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明确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灾后救助、应急管理、风险预警、回应关切等信息。专人负责“宁国应急”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打造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宁国应急”微信公众号协同发力的政务公开体系,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全力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确保防汛救灾应急响应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同步发布,并为社会群众提供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事故警示、政策法规解读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按要求经常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并接受上级检查考核,根据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对照问题明细整改落实,上报整改报告,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宁国市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定期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项

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十条第(五) 项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许可

14

二十条第(六) 项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处罚

26

政强制

0

二十条第(八) 项

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中存在表述不当的问题。二是部分子栏目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二是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学习,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基层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立足工作实际,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防汛防台、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监督检查、灾后救助等信息,在重要节假日发布安全提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对12345市长热线、政民互动等平台办理结果主动公开,以切实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政策咨询服务情况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紧紧围绕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解读工作,所有政策文件解读均提供政策咨询单位、解读人员和联系方式,确保政策信息融入百姓生活,发挥其最大的服务作用。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着重从群众需求的角度提升工作能力,做到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涉及预警信息、防灾减灾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公开载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