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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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04 来源: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城管执法局五楼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电话:0563-4023382,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国市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制定《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1条。工作推进180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35,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0条,监督保障42条,规划计划27条,党的建设12条,回应关切56条,通知公告27条,其他44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微信、抖音公众定期推送相关信息。形式多样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对各部门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宁国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创建的QQ群等积极与各市直、乡镇街道开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效率和质量。同时,根据测评反馈结果,对信息录入、迁移和目录更新频率进行完善。三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我局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案件处理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四是多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城管开放日”、“大手牵小手”、“八五普法”、“执法进小区”等活动,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精准推送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提高城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五是主动接受监督。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影响范围还不够广,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三是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

2023年,我局将问题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度,采取多形式对政策实施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应。同时,将互动回应的内容及时对外公开,形成类似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广大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微信、抖音号的传播矩阵作用,立足城市管理与服务职能,坚持“群众所想”的原则,及时把群众最关心的内容作为工作重点,将政策宣传好、服务落实好,不断加强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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