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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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28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电话:0563-403510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数据资源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措施,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1、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3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50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08条、执行和结果46条、重点领域公开382条、政策解读13条、监督保障35条;

2、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工单12048件,省热线54件,政民互动780件,宣城政民互动53件。平均办结时限为2.21天,满意度99.95%,有效推进群众诉求办理提质提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管理好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准确、及时进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在市民之家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服务,加强“7×24小时”自助服务区智能化升级,2023年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上线人社、医保等110项便民服务高频事项,配备打印功能,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的服务能力延伸到基层、覆盖到更多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单位个性化网页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本级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够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公开内容审核关,注重时效性,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加强政策研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以视频解读、图表解读等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做好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积极回应、解答群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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