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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宁阳西路与南山西路交叉口,电话:0563-4017428,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与我局工作职能相结合,定期公开各类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持续做好各类信息调整更新,按要求公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持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双公示”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专区打造。我局今年专注于专区打造,更合理、固定地分板块发布信息,如: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监测专区,2024年度共发布信息60条。二是多形式拓展政务公开。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策划相应的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环保宣传教育辐射面,做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及时发布权威政策解读,引导社会群众增强环境保护观念。
(五)监督保障
一是抓思想意识。宁国分局通过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政府公信力。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收到并办结1条网友反映的问题,接到举报、及时回应,群众满意度较高,后续反馈良好。
二是抓制度保障。建立政务公开“三审”制度,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逐级审核把关,各股室、监测站、大队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抓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我局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规范,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2024年共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
四是抓整改落实。加强公开信息日常监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政务公开评估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清零,着力提升工作实效。2024年以来,共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反馈问题清单2批次,在工作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自查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局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仍需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与频次。不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条例》及市政府发布的各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加强与各科室对接,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明确各项公开目录的公开依据、内容要求、公开时限等,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准确性。
二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漫画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督促各部门及时梳理本部门质量较高的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并做好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共享,保证生态环境信息时效性,全年主动公开生态信息260条,工作推进及公示公告共526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94条。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