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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2号财政综合大楼9楼,电话:401624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门信息透明度,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我委职能和工作实际,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4条,主要包括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商品价格动态信息以及诚信建设工作等各类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诉求,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规范流程回复申请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全委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模式,信息发布前确定公开属性。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公示、备案等流程,及时修正发布权力运行环节,实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在部门信息公开、部门动态、重大项目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版块及时更新信息,切实保障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和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对门户网站定期进行检查,做好网站日常数据管理工作,严格考核,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明确奖惩。
2024年,我委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委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解读不生动、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较少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整改提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学习,提高我委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三是通过政策图解、政策问答等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形式,提升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情况、重点项目建设和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三是制定了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