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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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40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电话:0563-401121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94条。公开内容涵盖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防汛抗旱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水平。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信息发布后定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对接第三方测评公司,对本级及上级的测评反馈情况进行逐项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网站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加大政策法规公开力度,让公众了解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和通报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部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开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结果,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结合重要节日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果。三是加强回应关切。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开决策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制定2024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文件,细化工作任务,实行量化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二是接收社会评议,积极听取并主动回应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6.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效信息未能及时予以删除,栏目下存在部分过期、失效信息未清理下网,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与实际工作脱节,影响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及时清理过期、失效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本年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有效规范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决策公开2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71条、重点领域公开34条、新闻发布14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21条、监督保障17条。推进水利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农村供水保障、万家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增强了与公众的互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更高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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