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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24年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电话:0563-4022789-3575,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国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任务分工要求,落实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目录体系,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录入工作,着力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宁国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条(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53条)。其中,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2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1条,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6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20条;并通过省长(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途径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发布回应关切信息(主动回应、互动回应)38条。另外,紧密围绕打击违法犯罪、反电诈等公安中心工作,展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通过宁国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1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程序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并获得申请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宁国市公安局根据警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宁国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确定牵头警种部门,明确责任单位职责,深化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并贯彻落实“三审责任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宁国市公安局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切实保障各类平台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1、总体情况:一是深化日常监督管理。按照任务分解明细,认真维护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做好自查自纠整改。及时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清单化、项目化要求,下发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专项测评整改。高度重视政府第三方测评,针对测评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找出症结,立即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2、工作考核情况: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社会评议情况: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宁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4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75239
行政强制
16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2.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宁国市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