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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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8:27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宁国市甲路镇甲路街15号;电话:0563-4960001;邮政编码: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1其中决策公开7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92条、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13条、监督保障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镇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业务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更新并发布依申请公开条件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为畅通政务公开申请平台保驾护航。2024年度,甲路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推进,相关部门、各村予以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所发信息内容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反馈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规范信息内容,注重隐私保护,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合法合规。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加强发布内容排查,杜绝隐私泄露的发生,切实保护好群众的信息安全。二是及时做好整改,对上级反馈的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三是深化工作考核,明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为信息发布的责任审批部门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甲路镇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2024年未发生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形式单一,解读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涉及到资金管理、救助补贴、三公经费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群众比较关心的信息公开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加强沟通,实现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积极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三是丰富公开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丰富信息载体,让群众以更易懂、易接受的方式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我镇加强对发布信息的监督和审核,发布信息前与各部门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由分管领导仔细审核无误后予以发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专区信息查阅点,摆放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制度、各类报纸、便民服务手册等,提供申请表格、填写模板,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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