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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2号,电话:0563-403079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宁国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国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实际,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14条,按发布领域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信息291条、本级目录信息247条、政府重点领域信息76条。按发布内容看,安全监管信息31条、备灾管理和灾后救助信息32条、应急管理和预警提示信息103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108条,财政资金信息25条、意见征集信息17条、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39条、回应关切信息91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2条、监督保障信息13条、其他信息1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规范;二是持续动态更新、规范发布部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议提案答复、行政权力运行、部门预决算等法定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增强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覆盖面。2024年,我局通过“宁国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3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协同配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会,有效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质量和水平。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以来,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审核还不够严格,如我局在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中,少数内容泄露了居民隐私;二是部分无效信息和情况说明类信息未及时清理。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一是抓好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要求,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涉及居民隐私信息的审核、排查力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二是抓好网站日常维护,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内容更新,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科室,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保证栏目内容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基层两化领域、本级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风险预警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及时调整并公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度,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