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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8:36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党政综合部联系(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电话:0563-4189608,邮编:242300)。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国经开区管委会在、市政府的统一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国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围绕开发区的中心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开区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设置。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经开区工作的透明度,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经开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定主动公开

2024年,经开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397条,累积点击量18.9万余次。其中,公开政策法规2条,政策解读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工作推进49条,招标采购44条,应急管理8条,回应关切 11条,其他栏目269条。

我委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介,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开发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进行网站信息内容管理,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发布开发区政务公开指南,提供申请渠道。同时,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0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经开区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制度进行了再梳理,需主动公开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及时、严格、有效、完整四项原则。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工作,积极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坚持“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规范运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真正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考核机制,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发信可查,发信有据;三是增加责任追究。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

2024年我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全年未因政务公开工作产生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规范性不够强,尤其是在政策解读方面,形式单一,多为文字解读,解读的深度、形式以及全面性还有欠缺,内容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信息提供不及时,重要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三是涉及经济发展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还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信息,积极提高政务公开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支持,经开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化、多样化、实效化,架起了政策和群众、企业之间的“直通桥”,确保真正做到政策让企业和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应用

(三)其他事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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