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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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6 00:00 来源: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2015年,宁国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务的坚强领导下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增强了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改善了机关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安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对其负责范围的政务公开负直接责任;安排专人采集、整理及上网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严把保密审查关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且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在局机关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党务、政务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市安监局主要依托省、宣城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市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内容涵盖部门设置、人事信息、法律法规、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截至20151231日,在省安监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条、宣城市安监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30余条,宁国市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119条,宁国市安监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0件。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发生收费行为。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工作保障。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强化资金保障,注重对专职人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培训。

二是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失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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