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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宁国市审计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从而促进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推进阳光政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
1、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
2、文化旅游系统的新闻、动态;
3、根据有关规定需发布的其它信息。
二、网站信息来源与发布
1、“政务公开”栏目由各科室、二级机构提交给办公室(信息中心专人)发布;
2、“政民互动”栏目主要是为群众投诉和咨询提供一个网络途径,是网站中的一个互动栏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核实、查处、回答和解释等工作。
三、信息发布的组织
1、各科室、二级机构要明确一名熟悉计算机知识的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信息发布员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和传递;
2、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并发布各科室需要发布的信息。
四、信息发布的具体程序
1、各科室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需发布的信息;
2、信息发布将拟发布信息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涉及重大内容的信息必须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3、各科室信息员在网上检查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五、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
各科室应在获得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整理完并将电子文档提交给办公室,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编辑发布工作。特殊信息发布时间另行规定。
六、信息发布的管理
1、各科室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的相关内容,信息发布员每日必须至少浏览网站一次,及时更新新闻,回答网上相关提问;
2、信息发布员对帐户和密码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转告他人,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泄密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3、各科室更新和上传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的原则。对各科室所发布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由办公室进行记录。
4、信息发布员发现网站出现非法信息或网页内容被篡改时,应立即向网站管理员反映情况;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做出处理。
5、对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