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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209-0013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体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个人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发文字号: | 南政〔2022〕103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已废止】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极乡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南极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660001 |
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209-00130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 ||
主体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个人 |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
发文字号: | 南政〔2022〕103号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已废止】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极乡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南极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660001 |
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极乡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
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2022〕103号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
现将《南极乡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极乡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
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极乡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
根据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上级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南极乡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全面检查复核2018年以来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类立档,挂牌整治,力争2022年底基本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治理任务,到2023年全乡范围内全面完成治理规范任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殡葬权利和合理殡葬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目标,细化整治任务
此次整治规范工作以“活人墓”整治为切入点,一并整治以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1、在耕地、林地、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管理范围、水源保护区、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场所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问题;
2、公益性公墓改变公益用途违规经营问题;
3、墓地价格虚高、殡仪馆违法违规谋利、殡葬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谋利、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擅自建设安葬设施等问题;
4、火葬区违规土葬、火化后装棺再葬等问题;
5、“小田变大田”改造范围内田间地头坟墓。
(二)全面排查,分类立档整治
坚持遏制增量、整治存量并重,结合“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全面复查复核“活人墓”、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整治、散埋乱葬、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塑料花”等殡葬祭祀用品专项整治等历年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各村摸排核查情况,要统一编号、分类立档、挂牌整治、逐个销号,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有效。
1、对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散埋乱葬等行为,要根据墓位建造时间、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综合运用“关键少数”带头整治、“绝大多数”引导整治、“特殊少数”攻坚整治等措施,分类分策、稳妥有序、加快推进整治。
2、对公益性公墓管理主体是民营资本的,要立即清理,通过政府赎回等形式,明确政府的管理主体地位,确保公益属性。
3、对违规建设公墓、殡葬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谋利等问题,一律依法整改。
4、对久拖不治甚至继续违规建售的,依法严厉惩处,约谈相关负责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直至予以取缔。
5、坚决禁止制造、销售违背公序良俗的殡葬用品,及时制止看风水、出大殡、攀阴亲等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6、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公墓,由民政、自规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公益性公墓,经论证需保留且符合土地使用有关规定的,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7、对火葬区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等问题,要稳妥有序、依法治理。发挥各级殡葬信息员队伍作用,及时掌握死亡信息,上门告知、入户引导,源头杜绝。定期开展火化数据与死亡数据比对,严防火化区违规土葬。
8、对“小田变大田”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要按照“小田变大田”改革总体要求,视情实施攻坚行动,确保坟墓迁移达到100%。
(三)疏堵并举,强化基础保障
各村要把建齐建好城乡公益性公墓、强化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作为“活人墓”、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的基础保障。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安葬设施立项、审批、建设、验收、定价等各环节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并完善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设施,确保各类设施的种类、数量、服务能力与当地群众殡葬需求相匹配。在完成乡、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现有公益性公墓的管理,配强公墓专职管护人员,配齐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完善、健全公墓长效管护机制。
(四)标本兼治,推进移风易俗
各村要将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政策,鼓励以不占地或少占地方式安置骨灰。继续推进“惠民殡葬奖补”全覆盖。积极探索“生前享有”奖补政策。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在宣传殡葬改革、引导文明治丧、规范殡葬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散埋乱葬等不良习俗。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中元节、冬至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殡葬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生命文化教育馆的教育作用,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等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9月9日前)
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人员、步骤时限等,强化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实施。各村工作方案9月9日前抄送乡社事办。
(二)掌握实情,全面摸清底数(2022年9月)
各村要对“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复核,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于9月16日前要初步完成摸底核查工作,填报《宁国市“活人墓”等违建墓地摸排情况表》《宁国市公益性公墓违法违规情形排查情况表》、《违规制造、销售殡葬用品企业商户摸排表》(附件1、2、3),经村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上报乡社事办。
(三)定期调度,扎实开展整治(2022年10-12月)
各村要以此次“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殡葬领域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每月11日、25日报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治理任务较重、进展较慢的村,乡社事办将针对突出问题类型,现场指导、剖析原因,加强工作调度,并视情通报。12月5日前,各村向乡社事办书面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四)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月起)
各村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后,各村书面报告乡社事办,乡社事办将联合有关单位采取专项督查等形式,验收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改革成功地方的经验无一不表明,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殡葬工作最重要的体制保障。各村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抢抓机遇、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全面做好此次“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组织实施工作,形成高位推动态势。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提请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凝聚工作合力。乡社事办要主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多部门协调协作,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分类分级约谈制度,对推进工作不力的,按照行业、属地管理责任,对村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导。要压实“活人墓”所有者(使用者)治理的主体责任;压实村(居)民委员会、国家林场(草场、水库库区、森林公园)等属地管理责任;压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林业、水利、城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民政、发改、公安等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乡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对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责问责。
(三)注意方式方法。各村既要态度坚决、依法治理,又要稳打稳扎、平稳有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对殡葬领域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整治到位。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加强整治规范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要做好相关群众思想工作,讲清政策要求和违建墓地危害,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加强舆情监测、风险研判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拟定风险预案和应对举措,防止负面炒作。一旦发现相关风险苗头和迹象,要及时稳妥处置。
附件:1.宁国市“活人墓”等违建墓地摸排情况表
2.宁国市公益性公墓违法违规情形排查情况表
3.违规制造、销售殡葬用品企业商户摸排表
附件1
宁国市“活人墓”等违建墓地摸排情况表
序号 |
所属乡镇、街道、村(居) |
违法违规私建墓地 |
违规 安葬 |
具体位置(XX自然村XX户或XX山X侧) |
建造时间 |
占地类型 |
占地面积 |
已硬化面积 |
墓地所有者姓名 |
联系方式 |
墓主社会关系(党员、公务员或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
墓主其直系亲属社会关系(党员、公务员或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进展 |
整改方式(拆除/迁移/其他具体整改方式) |
备注 |
||||||
活人墓 |
住宅式墓地 |
硬化大墓 |
宗族墓地 |
"小田并大田"改革范围内 |
散埋乱葬的墓地 |
火化区遗体违规土葬 |
装棺再葬 |
||||||||||||||||
示例:未完成/X年X月X日已整改完成 |
1.违法违规私建墓地:属于活人墓、住宅式、硬化、宗族墓地、“小田并大田”、散埋乱葬的墓地 范围类型的打“ √ ”;
2.占地类型:位于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
3.“活人墓”所有者信息填写墓主信息;其他类型墓穴填写墓主直系亲属或建造者信息;
4.违规土葬、装棺再葬等违规安葬情形。
附件2:
宁国市公益性公墓违法违规情形排查情况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公墓名称 |
违法违规情形 |
审批定价手续不全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方式 |
整改进展 |
备注 |
|||||
未经审批擅自兴建 |
民营资本投资运营 |
违规出售 |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无林地手续 |
无用地手续 |
未履行定价程序 |
||||||||
XX公墓 |
√ |
√ |
示例:问题1:民营资本投资运营,通过政府赎回; |
问题1:已赎回,整改完成; |
||||||||||
1.填写存在以上问题的公墓,具体问题情形“√”,方案下发前已经整改完成的不需要填报。
2.未经审批擅自兴建,是指未经民政审批擅自兴建的墓地。
3.同一公墓存在多种问题情形的,针对性依次填写整改方式、整改进展(已完成、正在整改)
附件3:
违规制造、销售殡葬用品企业商户摸排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制造殡葬用品企业 |
销售殡葬用品商户 |
具体位置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是否存在制造或销售违规殡葬用品 |
整改举措 |
整改进展 |
备注 |
备注:制造、销售违规殡葬用品包括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品,冥币、纸扎祭祀品、锡箔元宝等封建迷信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