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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
发布文号: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3-02-07
第二条:企业建筑区域红线到公共电网连接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供电部门、属地政府承担,企业“零投资”。
宁国市供电公司
4284138
已纳入“即申即享”政策范围,兑现期限为直接兑现。
无
第三条:完善政企联动、提前介入机制,对具备通水通气管网条件的企业,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通水通气。落实天然气价格量价挂钩政策,对用气量大的企业实行气价优惠。
宁国市住建局
4037064
已纳入“即申即享”政策范围,企业仅提出申请,无需提供材料。
无
第四条:支持工业用地转让、出租、抵押。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进行改扩建或拆旧建新,超出原批准总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012799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无
第五条:根据企业意愿,择优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民营企业体悟实训,跟班学习、跟踪服务。
市委组织部
4036636
无需申报材料。
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组织部提出意向性人选报市委研究同意后决定挂职人员。
第五条:鼓励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对年度绩效评估为良好等次以上的“科技副总”,给予相应补助。
市委组织部
4116069
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根据宣城市《关于选派“科技副总”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宣城市市委组织部、宣城市科技局牵头进行考核,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宣城市市委组织部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科技副总”。
第六条:面向重点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派驻民营企业培养使用3年,纳入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库管理,安排事业编制,发放工作补贴。培养期满,可选择在事业单位任职或留企发展。
市委组织部
4116069
报名资格审查表及对应证明材料。
宁国市委人才办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政聘企培”人才引进公告,组织综合素质考核、企业双选面试等环节,确定引进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三年的政企联合培养。
第七条:照“用户思维、客户导向”,全方位保障全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周期性、紧缺性、急需性用工需求,做好精准化、定制化、个性化用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技能培训、人力资源保障“三个清单”。每年举办200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会。
宁国市人社局
4017360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无
第八条: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允许依法延期缴纳,办理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6个工作日以内。
宁国市税务局
4037645
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必报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件(必报资料);
3.代理委托书(条件报送);
4.代理人身份证件(条件报送);
5.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必报资料)。(对已实名办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办人、代理人,免于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1.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2.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申请。
第九条:设立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工艺提升、装备改造、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宁国市科技局
4113727
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政策尚未出台。
该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待宣城市科技局出台后申报通知后根据申报政策开展申报工作。
第十条:每年评选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10家、示范企业20家,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036754
宣城市级:
1.申报单位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由企业申请,经县、市主管部门推荐,宣城市经信局组织评审,对获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奖补,直接拨付企业。
第十一条:对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036056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宣城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依据相关文件直接将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根据上年度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第十二条:对在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对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对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在省股交中心基础板块挂牌经股改后转板的企业一次性再奖励 10 万元。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4110072/4110039
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奖补:
1.企业申请奖励的报告;
2.企业获得证监会在沪深北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注册批文等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挂牌奖补:
1.企业申请奖励的报告;
2.省股交中心挂牌通知、转板通知。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至市财政局,并附佐证材料;
2.市财政局负责初审企业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则转报至宣城市金融监管局审核后兑现。
第十三条:对参加我市统一组织境外展会和对接活动的企业,给予相应补助。
宁国市商务局
4016063
1.基本情况表;
2.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及承诺书;
3.相关凭证复印件,参展合同、展位费发票、展品运输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展位图片,参展人员国际机票、护照及签证等。
宁国市商务局根据宣城市商务局下发的企业名单直接认定,依据相关要求上报宣城市商务局、宣城市财政局研究。待获批后,资金下拨,最后由宁国市商务局造表拨付至企业。
第十三条:对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的企业,按宣传推广费用的 30%给予补助。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036752
宣城市级:
1.企业申请报告;
2.“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宣传合同及支付凭证;
3.资金申请表。
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参加“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宣传的企业名单,由企业申请,转报宣城市经信局,宣城市经信局审核后同意后直接拨付企业。
第十八条:营造尊重企业家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企业家是宣城最重要人才资源的意识。评选年度民营企业综合实力20 强、民营企业税收贡献 10 强、“专精特新”企业 10 强、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十大突出贡献奖等奖项,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对获表扬的企业或个人,在主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有关人员可享受“宛陵英才”相关待遇。
市委组织部
4116069
企业根据要求提供优秀人才贡献奖推荐表。
1.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年度优秀人才贡献奖评选,遴选初步人员报市委研究后确定人选及奖励办法;
2.配合宣城市委组织部做好“宛陵英才”相关待遇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