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实施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通过源头赋码,将不动产单元代码串联用地审核、土地供应、规划(建设工程)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环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一码管地”“一码关联”基本情况
“一码管地”是指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子政务系统中,使用不动产单元码作为宗地唯一标识,实现自然资源内部流程业务信息和成果资料的互推共享,“一码”管理。
“一码关联”是指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子政务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与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安徽省税收管理系统对接,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宗地唯一标识,实现缴税、竣工验收等自然资源外部流程业务信息和成果资料互推共享,“一码”关联。
二、“一码管地”“一码关联”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用地审核:用地单位(自然资源所、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收储中心)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子政务系统提交初步用地红线,发起用地申请,相关科室、二级机构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予以审核(并联办理),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1、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宗地范围内是否存在权属登记;
2、执法大队审核宗地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3、调查监测科审核宗地地类情况;
4、用途管制科审核宗地内报批情况;
5、总规科、详规科根据管辖区域审核符合规划情况;
6、收储中心审核宗地内收储、拆迁情况;
7、开发利用科审核项目用地是否满足用地标准。
(二)配备不动产单元代码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审核无异议地块配备不动产单元代码
(三)地籍调查
用地单位(自然资源所、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收储中心)填写地籍调查表并上传附不动产单元代码的测绘成果、调查成果。
(四)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总规科、详规科、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龙湾规划信息中心根据管辖范围出具附不动产单元码的规划设计条件,并上传 PDF 版本至系统。
(五)土地供应
1、开发利用科、收储中心、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各自管辖范围拟定附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出让、划拨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并上传 PDF 版本至系统。
2、开发利用科、交易中心、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工作职责发布附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出让(划拨)公告,并下载后上传 PDF 版本至系统。
3、开发利用科、交易中心、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工作职责签订(发)附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交地确认书,并上传 PDF 版本至系统。
(六)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权利人申请,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调用系统共享资料,无纸化办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
(七)规划(建设工程)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科、详细规划科、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根据工作进度分别颁发附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并上传 PDF 版本至系统,或在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制发电子证照。
(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权利人申请,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调用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竣工验收信息及附件资料,办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的不动产权证。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权利人转移登记申请,调用安徽省税收管理系统电子完税证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码管地”“一码关联”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朱庆锋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杨仁国、孙治平、朱湘义、黄珺、李旺生、刘月林、查忠平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何德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爱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一码管地”“一码关联”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一码管地”“一码关联”工作即是优化营商环境减环节、减材料的客观要求,也是局内部管理、内部审核工作的需要,各科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一码管地”“一码关联”工作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科室、二级机构要主动应用、分工配合,压实工作责任,相关科室业务审批时将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前置要素,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共同做好“一码管地”。
(四)积极整改优化。规划编研中心根据科室使用体验持续不断改进和优化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子政务系统配置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