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等级
县级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文号
宁自然资规〔2023〕165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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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促进不动产登记窗口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进一步树立不动产登记的良好形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66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 年 1 月 17 日
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双改进,大提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形象和登记队伍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廉洁高效为总体目标,以“党性觉悟强、宗旨观念强、创新意识强、业务能力强、道德素质强”为标准,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把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不动产登记窗口、每一名登记工作人员,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成果基础上,促进为民服务意识再增强,业务能力再提高,服务水平再提升,队伍建设再夯实,制度建设再完善,切实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和优质服务。
三、主要工作标准
(一)窗口建设标准
1.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环境宽敞明亮,场地面积能够满足日常接待量。大厅每天不少于两次卫生清扫和消毒,建立办事环境清新、舒适的服务大厅。
2.合理规划配置窗口、类型,标识清晰,窗口位置醒目,显示本窗口具体承办业务,符合“进一个门,取一个号,提供一套资料”的要求。
3.设置数量合理的办事窗口,并配备满足业务办理需要的工作人员,确保业务当天申请,当天受理。
4.合理设置“四最”营商涉企服务专窗、林权专窗、继承查验专窗、司法协助专窗、综合受理窗口等,除专窗外,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针对企业、军人、老弱病残、孕妇等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
5.登记窗口功能分区合理,设置业务办理区、自助服务区、等候休息区、资料摆放区等功能区域。
6.窗口办公物品配备齐全,桌面摆放整齐,资料及时归档处理,业务办理区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7.设置综合导询台,导询员应包含不动产登记、税务等。导询台免费提供beplay体育赢钱封号 指南、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承诺书、申明书和合同示范文本等纸质材料,并提供样表,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参考。
(二)大厅场所建设标准
1.办事大厅应设置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内应配备自助查询机、自助打证机等自助服务设备;配备办公电脑等终端设备,将各业务网上申请流程制作展板并粘贴上墙,方便群众自助开展在线申请、打印证书、查询进度、查询结果等自助不动产登记服务。
2.办事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区,为办事群众免费提供手机充电器、老花镜、急救箱、消毒水、消毒器、口罩、便民工具盒、餐巾纸等应急设备。提供自助复印服务,供办事群众免费复印身份证、申请资料等。
3.办事大厅划定等候休息区,配备座椅、书报刊、免费饮水机等,供群众休息等候。
4.办事大厅设置填单台,填单台上免费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承诺书、申明书和合同示范文本等纸质材料,并提供样表,供群众参考。
5.办事大厅应当按照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建立叫号系统和 LED 显示屏,依先后次序办理业务,防止限号、插队、倒号等行为。原则上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因特殊情况确实超过当日受理能力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约定办理时间。
6.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标识明显,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
(三)便民服务举措标准
1.大厅
设置
宣传、公告栏,将群众办事所必须了解的流程、标准、服务内容、登记所涉及的各类收费的依据和标准等全部上墙,做到应上尽上。
2.公开服务承诺、廉政纪律,公开服务热线、监督投诉电话、权利救济途径、《不动产登记服务承诺书》和《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等相关内容全部在大厅公开,并保持动态更新。
3.加强与部门协作,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事项业务联动办理。
4.全面实现 EMS 速递寄证免费服务,同时实现微信、支付宝等多途径缴费,提高利民便民度和办事效率。
5.办事大厅应配备服务评价器、投诉意见箱(簿)等设施,收取工作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并安排专人及时予以回应,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便民服务点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标准
1.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银行、社区、公证机构、开发区等延伸,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2.便民服务点应当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统一标识,便民服务点应设置公告栏、公开业务类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3.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做到线上、线下通办互补,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同城通办”。
4.加快推进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做到业务类型、办事流程、收件材料、审核标准、登记系统等“五个统一”,实现“同城同标”。
5.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一网通办”“掌上办理”。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服务模式。
6.创新开展“交房即办证”“交地即交证”“验收即拿证”服务新举措。
(五)规范业务标准
1.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自然资源业务专网等路径,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
2.深入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门业务,实现申请材料、完税证明等材料无纸化,打造“绿色登记”新模式。
3.做好申请材料整合工作,减少申请材料份数,避免产生让群众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和已取消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仍然收取的情况。
4.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不得强制要求办事群众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到住建部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网签。
5.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申请材料清单,涉及各种登记业务办事指南,内容完整, 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内容一致。
6.根据登记流程同步制定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优化不动产登记测绘成果获取方式。
7.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在登记受理环节获取的测绘成果,及时办理信息入库,能够直接提取利用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六)窗口工作人员规范服务标准
1.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不得串岗、离岗、空岗。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当摆放告知牌提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统一不动产登记标识牌和工号牌,仪容整洁,仪表、举止大方得体,行为端正。
3.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AB 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咨询(包括来电、来信)时,应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所办事项的法律依据、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礼仪等培训,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标准,严禁出现《窗口人员禁忌用语》。
5.建立不动产登记作风和效能值班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6.每一个窗口配备“好差评”智能评价器,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接受群众的监督。
7.建立舆情收集与危机应急机制,增强应对疫情、灾害、业务激增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8.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定期接受教育和培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严格实行先培训、再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常态化开展人员培训,在岗人员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40 学时,培训内容要政治和业务并重,培训情况作为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党建引领业务建设标准
1.窗口设置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上岗需佩戴党员徽章,同时在台卡上标志党徽图标,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按照六有的标准,规范化建设党建活动阵地,打造书香党支部,在工作场所展示党建工作成果。
3.建立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机制,将党建活动与业务推进相结合,依托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建促业务提升、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
4.开展党建促便民利企活动,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题活动。
5.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荐基层党建与专项工作的开展深入融合。
四、工作安排
本次创建工作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长期坚持。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德银
副组长:吕 健 李东冬 邓文华
成 员:李良军、刘 博、许文洁、周明菊、李建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许文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该工作方案,不断巩固我市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成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使创建活动真正体现为民、便民、利民。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结合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成果,对登记队伍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视,从作风建设、队伍管理、便民服务、业务办理、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准确把握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及创建示范窗口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实质和要求,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营造学先进、争先进氛围激励不动产登记队伍培育良好作风,提供优质服务。